各学院、学工处: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及新华通讯社河北分社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13级学生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图像采集

1、拍摄时间

201667830-1030

2、拍摄地点

机位一:2103                  机位二:2107

机位三:2305                  机位四:2309

3、拍摄顺序(见附件:2013级学生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安排表)

4、其他要求

①拍摄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需现场刷身份证并确认本人信息,未携带身份证的,将无法拍摄。

②拍摄时不得穿浅色系列(特别是蓝色)的服装、高领上衣,不许戴墨镜、变色镜等。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提前十分钟到达拍摄点静候工作人员安排。

③毕业图像采集不允许学生缺勤,若因特殊原因不能随学院统一拍摄的学生,按照新华社要求自行到石家庄或北京补拍,由于补拍时间耽误毕业数据上报及证书发放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④各学院及学工处于67日当天将不能按时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名单及详细的情况说明报教务处,要求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图像采集拍摄费用每人15元。拍摄费以学院为单位,于61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并附带未交费学生名单一份(尽量换成整钱)。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及学工处予以高度重视,务必指定专人负责,以《2013级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安排表》(见附件)的拍摄时间及顺序,组织好学生以班级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拍摄。

2、提前到拍摄地点的学生,一定不要在楼道,务必在室外静候,以免影响其它学生。

32013级学生在毕业前要特别关注教务处网站的通知,毕业生相关信息将在学院教务网站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13级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安排表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教务处

201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