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处室: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的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现组织我校教职工开展2022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课题选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紧紧围绕完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和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以及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水平等方面展开。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紧密结合当前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推进的中心工作和承担的重要改革任务,注重提高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能力。具体选题题目请参考《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从事与申报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习经历、研究经历或实践经验,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研究须严格遵循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坚守底线,诚信科研。
申报课题请按要求认真填写《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
三、结项要求
2022年度课题研究结项工作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短期研究课题结项,截止申报结项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第二阶段为中长期研究结项,截止申报结项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课题承担人可根据课题研究周期自愿选择结项时间,结项评审前不再另行发布课题结项通知。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个年度,确需延期结项的,须书面说明理由并报省机构编制研究中心批准同意,最长不超过2个年度。
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时须注明“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课题”。呈报省部级及以上领导签阅须提前征得省委编办同意。
四、课题经费
经结项评审,省委编办将对评定出的一、二、三类优秀研究成果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奖励。参照中央编办课题申领工作方法,省委编办将继续组织系统内课题研究申领工作,对评审立项的申领课题资助一定数额研究经费。对评审确定为优秀研究成果等次的申领课题不再进行重复经费奖励。
五、截止时间
2022年5月16日上午 9点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仇小玲
联系电话:1983390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