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根据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将对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线下与线上相结合。
二、检查时间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及时安排中期检查,原则上在3月10日前完成。
三、检查内容及流程
(一)学院自查
学院依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并上报中期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中期检查小组,每个专业至少1位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依据方案有序开展自查:
1.学生登录毕设系统,在中期检查界面中填写中期检查相关信息。
2.指导教师登录毕设系统,做好审阅工作,并围绕学生态度、毕业论文进度、质量等方面填写审核意见,该阶段审核意见形成我校《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学生用表)。
3.教研室主任登录毕设系统,做好审阅工作,该阶段审核意见形成我校《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学生用表)。
4.学院召开评审会,以覆盖指导教师为原则,重点检查学生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和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情况以及前期教师指导情况,自查比例不低于8%。学院留存评审会会议纪要,汇总专家评审意见并整改,填写附件《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学院用表)。
(二)学校抽查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实施方案,对中期检查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覆盖指导教师为原则,随机抽查指导教师指导情况和学生毕业论文进展,抽查比例不低于5%。
四、其它要求
1.请各学院于3月3日18:00前提交中期检查实施方案;于评审会前上报本单位评审会时间、地点;于评审会结束后2日内提交《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学院用表)。
2.各学院要将工作检查落到实处,切勿流于形式、走过场,真正起到检查与督促的作用,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教务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