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保定理工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王思宇等3名学生休学期满后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且在校累计时间超过八年。经学院研究决议,拟决定对3名学生做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1日到2025年11月12日止(共31天)。如对拟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学校提出书面陈述;逾期未提出的,二级学院将于公示期满后,正式报送学校作退学处理。由于长期难以联系到学生本人,将以公告形式送达。
艺术学院学工副院长邢云鹤联系方式:15613215795
艺术学院团总支书记李佳联系方式:15732266867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南二环路1689号。
特此公告。
艺术学院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