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做好在校生、毕业生入伍学费补偿资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各系,请各系及时提醒入伍同学按时上报材料。具体如下:
1、2011年补偿代偿及资助的对象包括:
⑴. 2011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
⑵. 2010年和2011年参军入伍的翌年毕业生;
⑶. 2009年和2010年参军入伍漏报的毕业生;
⑷. 2011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⑸. 2011年秋季入学的退役复学生。
2、入伍学生需要提交《学费补偿申请表》原件一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3、退役复学学生需要提交《学费资助申请表》原件一份、《退役通知书》复印件。
4、材料上报截止时间:3月1日。
5、不明之处,请联系学工处2143598。
 
学工处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