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表彰学有所成的优秀毕业生,鼓励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河《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规定,学院决定在2011年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工作截止时间:
2010年5月11日—5月24日。
二、 各系初审名额:
省级优秀毕业生初审名额不超过本系毕业生总数的5%,各系具体名额如下:
地科系:31;工程系:24;经济系:41;
管理系:14;外语系: 12;信工系: 4;
院级优秀毕业生初审名额不超过本系毕业生总数的10%,各系具体名额如下:
地科系:62;工程系:48;经济系:82;
管理系:28;外语系:24;信工系:9;
三、 评选标准及程序
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学院优秀毕业生不可兼得,其他事项参见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四、 各系上报初审材料
请各系于2011年5月24前将申报登记表和汇总表报学生工
作处。要求:《登记表》一式三份,电子录入,纸质打印,附电子版;《汇总表》一份,电子录入,纸质打印,附电子版。
五、 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民主、公开、公正
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
(二)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学院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在毕业教育、文明离校等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
 
附件:1、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3、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