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处室:
根据《河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播电视科研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广发〔2021〕37号),经学校研究决定,现组织我校教职工申报2021年度河北省广播电视科研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十四五”开局之年我省广播电视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三个广电”建设开展重大问题理论及实践研究,不断提高科研工作的指导性、实用性、针对性,为我省广播电视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流程
(一)选题申报
1.申报主体
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或同级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相关研究经历和成果,能够胜任课题研究工作。
2.申报内容
选题申报可参照《2021年度河北省广播电视研究项目参考选题》(附件2),也可自行拟题申报。
(二)审批及立项
申请人如实填写《河北省广播电视局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经资格审查后,合格者进入会议评审。会议评审由评审组全体专家进行会议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拟立项项目。河北省广播电视研究项目规划办公室对会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通过后发布立项名单。年度科研课题立项总量为20个左右。
(三)结项
1.研究成果完成时间
立项通知发布后6个月内完成。
2.结项标准
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省广播电视研究项目规划办公室提出成果鉴定申请,并填写《结项书》,连同最终成果送省广播电视研究项目规划办公室。
鉴定组织者对《结项书》和最终成果进行审查,最终成果和形式须符合立项申请的设计标准,根据鉴定专家的多数意见确定成果是否通过鉴定予以结项,并由河北省广播电视局颁发结项证书。
3.成果转化
研究项目成果主要形式为专著、报告及论文,特殊成果包括工作方案、文件等。充分利用专业期刊、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建立相对稳定的成果宣传、推广渠道,加大项目成果的宣传推广。对有较高学术价值和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通过内参、专报等形式及时呈报国家广电总局、省委宣传部,供领导决策参阅。
三、工作时限
(一)审批及立项
2021年4月16日至30日。
(二)成果提交
2021年10月30日前。
(三)成果转化
2021年12月31日前。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位申请人于2021年4 月12日前报送申请书一式6份至行政楼322室。
联系人:康乐
电话:2195620 15631251317
附件:1.2021年度河北省广播电视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2021年度河北省广播电视研究项目参考选题
3.河北省广播电视局研究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
20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