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处室: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60号),经学校研究决定,现组织我校教职工申报2021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2021年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对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紧密围绕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省“两会”部署和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聚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现实问题,聚焦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坚持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并重,为我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
二、选题要求
申报选题要紧密围绕“十四五”规划,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后给人社工作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在促进稳就业政策落实、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高层次人才集聚培养、技能人才扩容提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雄安新区建设等重点方向开展研究。选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创新性、针对性、前瞻性,加强调查研究,搜集使用第一手资料,注重运用数据、实例和案例说话,深入查找制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政策举措和具体实现路径,为全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决策参考。申报者可根据《2021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选题目录》(附件1)所列范围和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也可立足人社部门职能定位,结合本人学术专长,针对现行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等提出优化和调整建议。
三、项目类别
2021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分为一般项目、科研合作项目。一般项目报政策研究处,科研合作项目报科学研究所。根据往年申报立项情况,一般项目拟立项600项左右;科研合作项目拟立项400项左右,其中经费支持100项左右。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不得多头申报;凡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在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2021年项目。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上报材料:《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4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截止时间: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课题管理
1.申报课题受理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组根据项目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项目保障条件等,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并发文公布。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通过结题验收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
2.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需注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项目编号,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支持字样。结项时提交的主要成果需与申请书的设计论证直接相关。
联系人:康乐
联系电话:2195620 15631251317
地址:行政楼322室
附件:1.2021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选题目录
2.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立项申请书
科技处
20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