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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院部、各处室:
        根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中民协〔2021〕7号),经学校研究决定,现组织我校教职工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1年度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选题类别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1年度课题类别包括以下三种,分别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1.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以选题指南为准,申请者不得更改题目。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
        2.一般课题用于资助民办学校教师、管理人员等教育工作者开展的课题研究。该类课题是以学校为基本单位,为解决与其实践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由一线民办教育工作者参与的具有较高组织程度的课题。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申请课题。
     (二)选题指南
        1.中国民办教育行业发展年度报告(2021)(重大)
        2.在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过程中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定位与作用研究(重点)
        3.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研究(重点)
        4.中国民办教育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研究(重点)
        5.校外培训教育行业发展远景研究(重点)
        6.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研究(重点)
        7.独立学院转设状况与后续发展跟踪研究(重点)
        二、经费资助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1年度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重大课题25至30万元,重点课题8至15万元,不足部分由课题组筹措,具体资助额度根据申报情况确定。一般课题奖励以表彰方式为主,经费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申请者须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资助标准,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三、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申请人具有深厚的学术研究功底与学术造诣,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富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需进行科技查新,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我会进行重复申请。
        四、完成时限
     (一)重大课题《中国民办教育行业发展年度报告(2021)》须于2022年2月份之前提交结项成果,重点课题《在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过程中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定位与作用研究》要求2021年6月1日之前提交结项成果。其他重点课题,要求2021年12月份之前提交结题成果,均不得申请延期。
     (二)一般课题无明确完成时限要求,具体由课题申请人自行设计,但原则上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
        五、申报数量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数量:各学院结合我校重点工作及本学院专业特点,至少申报一项课题,其他各单位自愿申报。
     (二)申请者填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申请书(2021年度)》(附件1),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纸质版本、pdf格式电子扫描版本和word版本一并报送。其中,一般课题申请书需附推荐函。
     (三)本年度课题材料报送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24日。请务必按期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322室,联系电话:2195620,15631251317。
 
        附件:1.《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申请书(2021年度)》
                    2.《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附件1.doc

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附件2.docx

科技处
202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