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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自筹资金项目(指导性项目)等五类。我院可申报两项自筹资金项目(指导性项目),其中科技类自筹资金项目一项、人文类自筹资金项目一项。
二、申报要求
(一)各校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遴选研究选题。
(二)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
(四)实行限项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一)各系推荐一位申请人填写申请书
六系每系限推荐一名申请人,不推荐的单位视为自动弃权。被推荐的项目申请人登录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http://kjc.hee.cn/kyjh/Login.aspx)进行注册,经本处审核并分配权限后,即可凭用户名和密码以“申报人”的方式登录该项目综合业务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进行上传。
申请书在线填写完成后进行打印,以书面形式、加盖所在系公章报我处。各系所报项目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筛选,最终确定两位申请人。
(二)两位项目申请人确认申请书内容
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确定的项目申请人确认已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申报书填写内容包括:申报书首页填写、项目负责人信息、以往项目信息、课题组成员信息、组成人员研究成果、申请报告、项目经费预算、评审活页。如不符合要求,需再次修改上传。
项目申请人要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项目立项查询、签定项目合同、上传项目进展和验收材料时仍需使用。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国际合作与科技处直接报送到教育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
(三)项目申请单位审核及纸质上报材料打印
本处在“申报书审核”栏目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就不能再对本项目进行修改,同时推荐项目进入教育厅的形式审查阶段。
本处完成申请书审核后,项目申请人登录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综合业务平台,按首页要求打印项目申请书(与系统上传内容一致,带水印),A4纸打印,一式三份,报送国际合作与科技处(行政楼213室)。
 各系首次网上及书面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下午16时。筛选确定的两位申请人书面材料3月24日前16:00时截止。
国际合作与科技处
20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