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实践课管理,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确保实践课工作量审核与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量及支撑材料上报
2024-2025-1学期依据教学计划开展的实践课,均需上报以下材料:
1.《保定理工学院实践教学指导记录》(附件1):由指导教师按要求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完成,指导内容记录详实并附带指导水印照片。
2.各课程成绩单:纸质版需指导教师、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所属二级学院公章后提交。
3.工作量核算材料:完成《保定理工学院实习工作量汇总表》(附件2-3)填写,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
4.实习工作总结:各学院做好本学期实习总结工作,按要求撰写实习工作总结(附件4),信息须详实。图片、视频等资料可存于文件夹打包上交。
5.材料上报时间截至于2025年3月10日。
二、归档材料检查
学校将依据《保定理工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保定理工学院课程设计管理办法》《保定理工学院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对归档材料进行检查,各学院在归档工作中需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归档材料:各项材料间内容需一致、规范,若归档材料与大纲/指导书存在使用模板或考核归档材料要求不同时,请及时备注于各学院《2024-2025-1学期实践课考核方法统计表》,同时备案教务处。
2.学院自查:各学院内部须完成自查工作,对各课程归档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归档材料完整无误后,方可申请校级检查。
3.明确负责人:学校检查过程中需各专业负责人在场,切忌仅教学秘书/实验员对接,负责人可不限于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等。
4.各学院自查工作请于2025年3月21日前完成,学校依据各学院时间安排校级检查。
三、其他要求
1.本次提交的实践教学工作量及支撑材料,严格以在教务处备案的集中实践课教学计划为准。未按照计划开设或未备案擅自开设的,均不得上报。若教师指导人数与计划不同,则以最少值结算工作量。
2.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整理相关材料,双面打印,纸质版材料要盖章签字,审核归档后各学院将电子终版相关材料以“学院-专业-课程名称-工作量佐证材料”的路径创建并上交至教务处。
保定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5年1月12日
附件3:《保定理工学院实习工作量汇总表》(按课程).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