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 全面提升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质量和水平,经领导研究决定,依照《保定理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文件启动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年度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所有省级/校级在建一流专业(附件1)。
二、检查程序
采取学院自评与学校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院自评
各学院成立评价小组,按照我校《评估标准》要求,对照考核指标和主要观测点,对本学院所有在建的一流专业逐项进行自评(量化评分),并由专业负责人及团队向学校提交自评报告(格式要求参见附件)及相关支撑资料。其中自评报告需涵盖但不限于专业建设基本情况(项目级别、立项时间、预计结项时间等)、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及完成情况、经费投入、成果及特色、自评得分、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等方面内容。以上工作请相关专业负责人于11月15日前完成并上交。
(二)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在参考各一流专业自评打分、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的基础上,听取一流专业负责人的现场汇报。汇报需采取PPT形式,逐条对照建设标准指标内涵阐述专业建设完成情况、自评得分、存在差距及后期建设规划,相关支撑材料一并在PPT中进行汇报展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专家可就汇报情况现场与专业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并最终依据《评估标准》给出一流专业阶段性检查评分结果及相关意见建议。
三、检查结果
教务处负责收集、统计专家评分及意见建议,并对我校一流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对建设卓有成效的专业给予表彰奖励;对建设成效不明显的专业给予督促推进;对疏于建设,结项存在困难的专业,学校将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再次组织检查,仍不达标的专业,将终止其经费投入及相关奖励,并对主管领导及负责人进行追责处理。
教务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