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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宣传
【规章制度】 加入时间:2017年09月08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glx 访问量:

实验室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通过这次活动,向广大师生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增强实验室安全意识,进一步营造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

一、实验室安全操作须知:

1.实验室内,应保持设备、器材的安全、整洁、清洁。

2.实验内应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3.能使用提供给所有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清楚他们的放置位置。

4.不准在实验室进食和饮水,绝对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

5.任何形式的嬉戏打闹都是危险和不允许的。

6.如果见到你的同学有危险举动,请向他们指出。

9.禁止用烤箱烘烤易燃品、爆炸品。

二、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理:

1.报告主体:事故单位在积极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立即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保卫处和实验教学中心。由实验教学中心立即报告校长办公室、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及成员单位。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确认后1小时内,按安全事故的级别并经校务会研究同意后,分别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向教育部、当地人民政府、当地教育部门报告,保卫处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实验教学中心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校医院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

2.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影响、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3.应急联系电话

学院办公室:2195588

资产处:2195651

实验教学中心:2195520

主管校长办公室:2195658

火警:119

急救电话:120

公安部门:110

环境保护部门: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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